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肇庆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评选“先进班集体”、“优秀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办法
2004-12-15 15:44  
                 (2002年6月3日)
 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树立“团结、奋进、求实、创新”的良好校风,培养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优秀人才,激励上进,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,特开展评选“先进班集体”、“优秀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活动。评选时间毕业班为每年5月,非毕业班为每年9月。
  一、“先进班集体”条件
  1、班委会、(党团组织)健全,班干部以身作则,起带头作用,能团结协作,互相支持,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各项活动,圆满完成组织和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。
  2、班风良好,全班同学集体观念强,积极向上,文明礼貌,团结互助,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,及时纠正不良现象。
  3、学风良好,学习目的明确,努力学习,学习成绩良好(40%以上的同学成绩优良),班平均成绩在系的前列,各门课程考核没有作弊现象。夜大(函授)班平均出勤率达75%以上,脱产班平均出勤率95%以上,课堂秩序良好。
  4、全班同学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没有违法乱纪而受到处分的同学。
  二、“优秀学生”条件
  1、思想品德好
  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,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。关心国家大事,自觉遵守国家法规,坚持和维护社会公德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,作风正派。尊敬师长,团结友爱,助人为乐,热心为集体工作。
  2、学习好
  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学习,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。按时完成各科作业,考查科目全部合格和省统考科目合格,考试科目平均成绩80分以上,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。
  3、纪律好
  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,出勤率达到90%;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
  三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条件
  1、具备三好学生条件;
  2、社会工作好,所担任的工作认真负责,任劳任怨,出色地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。
  3、以身作则,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在各项活动、工作和学习中起带头表率作用。
4、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工作能力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。
  四、评选办法
  1、“先进班集体”原则上每个系评1个班,成人教育有6个班(含6个)以上的系可以评选2个班。
  2、先进个人的评选在认真搞好个人总结,班组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选。
  3、“优秀学生”名额按全班人数的5%比例评选。
  4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每班评选1名(人数在51人以上的可评2名)。
  5、评选工作要求毕业班在每年的5月份,非毕业班在每年的9月份完成,评选材料交成人教育学院审核后并由学校发文表彰。
  五、奖励办法
  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,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。被评为“先进班集体”的班级,由学校授予锦旗和奖金以资鼓励。被评为“优秀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同学,材料存入个人档案,并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(或纪念品),以资鼓励。
附件【5l3hjwdjti.vsb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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